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领域> 安全

安全评价(“安全三同时”)

2025-06-26

安全三同时是指在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流程

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条件预评价

2、在设计阶段自行组织内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

3、在竣工后自行组织内部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但应急管理部门有权对其“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如危化品、矿山等)的典型流程为例: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 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审

委托评价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申请审查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审查申请。

部门审查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获得批复审查通过是项目立项和后续设计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设计阶段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审

编制设计设计单位根据预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申请审查建设单位再次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设计专篇审查申请。

部门审查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审查(这是关键环节)。

获得批复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获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方可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方可开工。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审

委托评价项目施工完成后、试生产结束前,建设单位委托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评价报告。

现场验收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或依据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和验收。

获得批复验收通过后,获得《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标志着“三同时”程序全部完成,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

核心流程(高危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审安全预评价 → 设计阶段:报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竣工验收阶段:报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