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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06-26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法律文件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将其明确为企业的法定责任。

 

两者关系

风险管控是隐患排查的前提隐患排查的重点就是检查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效。

隐患排查是风险管控的补充通过排查发现新的、未能预见的风险或管控缺陷,反过来完善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

两者相辅相成,形成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内生机制。

 

报送流程

1. 机制建设与运行(企业内部核心流程)

风险辨识与评估组织全员辨识风险点,进行分级,制定管控措施。

生成隐患排查清单将风险管控措施转化为具体的隐患排查项目和标准,形成清单。

实施排查按照清单,组织日常、综合、专项等各类排查。

治理与闭环发现隐患后,下发整改通知,明确责任人和时限,整改完成后验收销号,记录台账。重大事故隐患需制定治理方案。

2. 信息录入与报送(对外流程)

系统上报目前,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均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或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企业的法定报送义务主要是:

将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措施信息录入系统。

定期(通常是每季度或每月)通过该系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除了在系统上报,还需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和治理方案。

3. 政府监管与执法检查

在线监测政府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化平台,在线监测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

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到企业现场检查时,双重预防机制的运行情况是必查项。他们会核查:

是否建立了机制(查看风险四色图、管控清单、隐患排查记录等);

风险是否漏辨、分级是否准确;

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查台账);

隐患治理是否闭环(查整改记录);

重大隐患报告是否及时。

未履责的后果未建立机制、未如实记录或未上报等情况,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等条款,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指企业通过一系列理念引导、制度约束、环境熏陶和行为养成活动,将“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念内化为全体员工的共同情感、认同和自觉行为,从而形成的企业氛围和人文环境。

其核心目的是解决员工“我要安全”的内在动力问题,实现从“被动服从管理”到“主动追求安全”的根本转变,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

具体流程:

1. 内部建设流程(企业自主进行)

策划与定位:企业高层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体系建设:制定建设方案,可能包括理念提炼、制度修订、环境改造、活动策划等。

宣传推广:通过会议、培训、内部媒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宣贯和推广安全文化理念。

运行与实施:持续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和激励措施,如安全知识竞赛、岗位标兵评选、家属开放日、合理化建议征集等。

评估与改进通过问卷调查、行为观察、访谈等方式评估文化建设效果,并持续改进。

2. 对外“报送”与展示流程

参与示范创建(主动报送):

企业可自愿申报国家或省、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准备详细的申报材料,全面展示自身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果(如建设报告、视频、图片、制度文件、活动记录等)。

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接受专家的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

评审通过后,获得荣誉称号,这是一种官方认可。

作为标准化评审的一部分(被动报送

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安全文化建设是其考评内容之一。

需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记录、成效证明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给评审机构或应急管理部门备查。

接受监督检查(被动备查):

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会关注企业的安全氛围,如宣传栏、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活动记录等,以此作为评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一个软性指标。

企业需要随时能展示其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核心流程

企业内部:自主策划 → 体系建设 → 宣传推广 → 运行实施 → 评估改进。
对外:非强制性报送。主要方式是自愿参与示范企业创建申报,或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支撑材料提交。